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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同举办中国培训认证咨询网”合作协议

甲方:北京新锐腾达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关于“共同主办中国培训认证咨询网”,达成如下协议:

1. 合作内容:

甲方发起并主办中国培训认证咨询网(CTCC),乙方作为合作单位参与主办,乙方负责在本地宣传中国培训认证咨询网(包括网站或其他载体、媒体宣传),提出有利于网站合理化发展建议,收集教育培训认证项目放入中国培训认证咨询网宣传推广,并且自愿选择推广中国培训认证咨询网成熟的项目,甲方负责提供网络资源、各种培训资源、信息支持等。甲方与广大的乙方合作主办中国培训认证咨询网,把平台做大做强做权威,并以此平台为基础,争取捆绑一批优秀教育培训企业融资上市。

2. 合作准则:

(1)甲乙双方为履行本协议所实施的行为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2)双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应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并努力实现本协议目标;
(3)双方有责任利用各自的条件,开展对合作主办网站的宣传和推广活动;
(4)甲方为“中国培训认证咨询网”的所有者,乙方参与主办中国培训认证咨询网,乙方不享受该网站的股份或者产权,乙方也不支付网站的建设费用(申请合作加盟除外);但乙方可以根据自身贡献值参与分红(补充协议)。另外,中国培训认证咨询网做大做强融资上市后,参与主办的合作单位都可以其现有合法企业参与捆绑上市并享有相应股份和分红,具体股份和分红由甲方在上市前保持公平、公正的条件下确定具体方案,并签定本协议补充协议。
(5)甲、乙双方就开展“共同主办中国培训认证咨询网”享有相互监督的权利,维护网站的权威性和诚信度,如果乙方愿意进行项目推广,乙方在甲方的协助运作下,承担该网站在当地的宣传、招生、培训、咨询、管理、服务等实施和协助工作。

3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邀请乙方为中国培训认证咨询网的合办单位之一,并就网站合办发表声明(声明加盖公章,体现在网站上);
(2)甲方在中国培训认证咨询网的“关于我们”栏目中写入乙方为合作单位,并且点击查看声明,并可以链接到乙方网站;
(3)甲方负责各种项目资源的整合与开发,提供项目资源、提供宣传支持;
(4)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网站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服务承诺的严谨性;
(5)甲方就乙方提出的有利于本协议履行的相关要求,应及时予以支持和帮助,不能满足或不能及时满足的要求,与乙方协商解决,有特殊要求的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告乙方;其相应文件将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附件。
(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各种资源、项目以及协助运做等服务工作。
(7)甲方有责任对乙方就执行本协议内容的工作进行监督,了解乙方的工作方式、程序、手段等方面的内容,如发现影响“中国培训认证咨询网”形象的、不利于工作顺利进行的、影响“中国培训认证咨询网”其它合作方进行正常工作的及直接影响本网站开展的行为,甲方有单方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为的权利,直到终止与乙方签订的本协议的履行。

4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网站首页发布“已经成为中国培训认证咨询网的主办单位”的字样,并点击直接链接到中国培训认证咨询网网站。
(2)乙方根据自身情况,可以与甲方签定项目代理合作协议,共同推广CTCC的项目,享受其佣金、优惠等相关政策(乙方也可以不代理甲方项目);
(3)乙方有权申请中国培训认证咨询网的合作加盟商,并享有优先考虑的权利;
(4)为了共同主办CTCC的工作顺利开展,乙方应就主办网站中所需资料,及时向甲方索要,并协助甲方准备完善的相关资料。对客户所提的项目有关的未知问题,及时向甲方询问,以给客户准确的答复。
(5)在合作主办过程中,乙方可以利用自己所具有媒体、客户、设备等资源,发布与CTCC相同的相关信息。如需要发布其他信息,需经双方协商认可同意。
(6)乙方可以利用自身的资源或社会关系开发教育培训认证项目,交给甲方以中国培训认证咨询网名义推向全国,享受相应的利润分成。
(7)乙方保证在网上和各种宣传资料上所发布的信息与甲方提供的信息严格一致,对在网站上已刊出宣传信息的更改,乙方保证在3个工作日内更新;乙方对因自身信息延误而造成的损失或纠纷,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乙方具有对CCTC的监督权利,维护其权威性,如发现有不利于中国培训认证咨询网的形象等行为,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共同探讨解决办法。

5协议之不可转让性:

本协议约定之权利义务具有不可转让性,任何一方在取得对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就本协议书之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进行转让,否则实施转让方将被视为严重违约,转让行为无效。

6争端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如果协议各方在理解或执行本协议期间出现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此仲裁是终局仲裁,仲裁不成,提交法院解决。

7协议有效期与终止:

(1)自双方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五年,自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止;
(3)如乙方有意继续合作,则于本协议期满前30天向甲方提出续签协议申请,经同意后,签订合作协议;
(4)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的条款,另一方均可以要求对方立即改正并弥补损失,并有权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协议。该通知将立即生效。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对违约责任的追究和损害赔偿的承担;
(5)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政策变动、恐怖战争等)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执行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8其它条款:

(1)本协议壹式贰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金锐腾达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乙方:

签章:
                               签章: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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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小铁营 10号恒松园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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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10-62321956                    电话:                           

传真: 010-6232195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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